【公告】臺北市立大學《資訊科學系》108學年度「大學個人申請入學」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(含面試順序)
親愛的同學及家長,您好:
恭喜通過大學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篩選,本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如下:
108學年度「大學個人申請入學」資訊科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
一、甄試日期及地點:
1、日期:108年4月13日(星期六)、108年4月14日(星期日)
2、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公誠樓3樓G312、G313、G314室 (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)
3、甄試地點配當表:
程序 |
地點 |
備註 |
考生報到 |
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公誠樓3樓電梯口 |
檢核學生證(或身分證)正本。 備註:須有學生本人照片 |
預備 |
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公誠樓3樓G316教室 (考生及家長休息室) |
1.請聽候試場服務人員招呼,前往面試地點。 2.面試完成後考生請務必於 G315 電腦教室填寫「參加本校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調查問卷」。 |
面試 |
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公誠樓3樓G312室~G313室 |
二、考生注意事項:
1.請考生本人於面試時間20分鐘前至公誠樓3樓電梯口報到,且須持學生證或身份證(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明證件)正本應試,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者以棄權論。若經查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,則不得應試,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2.本次面試為2個試場,每次1人進入試場,每試場面試約5分鐘,共計10分鐘(每試場結束前2分鐘按鈴一聲,時間結束按鈴二聲)。面試結束後,請考生至G315電腦教室填寫「參加本校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調查問卷」。
3.如考生未能於當日指定時間報到或面試時,本系考區服務人員會至「考生及家長休息室」找人,仍未找到者,且無正當理由,將以棄權論。
4.面試試場禁止攜帶電子通訊用品(含行動電話、呼叫器或通訊功能之任何電子用品)。
5.本系將提供茶水,為響應環保,請家長自備茶杯,本系將不供應紙杯,敬請配合。
6.本校為訂有扶助弱勢招生措施之大學,有關弱勢學生適用範圍及招生措施,請考生逕至本校招生網頁下載http://admission.utaipei.edu.tw/files/14-1020-31292,r1-1.php?Lang=zh-tw
7.未盡事宜依本校招生考試相關試場規則及試場當天公告辦理。
三、放榜日期及方式:由本校統一放榜。
四、考生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詢本系:(02)2311-3040分機8362 劉助教。
五、面試時程,請見附件。
備註:
◎108年4月14日(日)臺北市路跑活動自市府-仁愛路-新生高架橋-大佳河濱公園,預計交通管制至上午9時,請參加當日甄試考生提早出門及多多搭乘捷運。
請考生留意時程,預祝 金榜題名!
資訊科學系 108.4.10